第八届哈萨克斯坦—亚洲商品展览会(以下简称哈展会)将于2010年6月5日-13日召开。为做好本届哈展会参会筹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展会基本情况
2010年第八届哈萨克斯坦—亚洲商品展览会设3个专项展,即机械车辆展、建材与家具展和消费品展。
展览时间(4天):2010年6月7日-10日
展会地点:阿拉木图市阿达肯特展览中心
展会规模:260个标准展位
二、 筹备工作安排的有关事项
(一)自治州人民政府将下发《2010年第八届哈萨克斯坦—亚洲商品展览会伊犁州代表团工作方案》,涉及展位费用及相关费用、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均以州政府文件为准,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二)展位招商:今年我市由奎屯红火贸易有限公司、新疆金汇食品有限公司、新疆奎屯新西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新疆农资集团北疆农佳乐有限责任公司认购四个展位参会,同时,其他企业也可报名参加。今后全市外贸企业都将逐次参加哈展会。
(三)日程安排:初步确定为2010年6月5日出境,6月13日或6月14日返回伊宁市。
(四)筹备工作要求
1、参展工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接此通知后,要认真及时做好这项工作,可广泛联系本地和内地的企业联合参展,扩大招商面,丰富参展商洽项目和参展商品,积极发挥展会平台作用。
2、报名事宜:参展单位和企业务必将《2010年第八届哈萨克斯坦—亚洲商品展览会参展人员及展位申请表》、《2010年第八届哈萨克斯坦—亚洲商品展览会展品登记表》、《会刊登记表》、身份证(护照)复印件、照片等按时报送奎屯市经贸委。
3、提交外事手续材料:(1)办理公务或因公普通护照的,提交以下材料:免冠彩色护照照片4张(有护照的交2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挂职干部需要州组织部任职通知复印件;外地在本地投资或就业的人员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暂住证等;副县级以下公务员需填写《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一式两份)。(2)持奎屯本地身份证参展的企业人员如需办理因私护照的,通过市公安局外事办自行办理。提交以下材料有:自治州人民政府通知,自治州外经贸局出具的函,2寸白底免冠彩色护照照片8张,本企业派遣函,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等。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奎屯市经贸委
展会咨询及报名联系人:张琳萍 叶尔夏提 唐梦雅
联系电话:0992-3242711
奎屯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