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奎屯市工商局消协接到131团3连农民投诉,称4月21日在某公司购买了两桶甲枯悬浮拌种剂,使用在其种植的棉种里。棉苗破土时发现有些地段缺苗,挖出种子一看,种子烂了,根本没有达到说明书标注的效果。他找商家讨说法,商家推到厂家,但问题一直未能解决。农民利益无小事,奎屯市工商局消协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联系农业技术人员,一起前往农民地里调查。经农业技术人员鉴定:种子霉烂,除自然原因外,与厂家生产的拌种剂有很大关系。
在消协工作人员的多方协调下,最终厂家同意给农民赔偿5000元,农民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关于此案种子的质量问题,我局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之中。
(合同消保科 宋娟、马建林)